肖宇迎了出去,“这里的早餐不和你胃口?”
“好吃倒是好吃,但总觉得憋屈的很。”李逍遥直言不讳的道,“在这林家大宅里,走路得唯唯诺诺,说话得慢声细语,就连吃饭也不能发出声音,规矩忒多,哪有外面吃的爽快?”
“那好,咱们走吧。”肖宇刚刚睡醒,精神大好,便和李逍遥信步上街游览一番。
现在乃是春夏之交,仲夏时间,早上的天气不冷不热,正是逛街买卖的最好时节,街上的热闹可想而知。
李逍遥在余杭镇做过小二,后来做了游侠,对这些市井最为熟悉。
带着肖宇七拐八绕,很快就来到了一条酒楼环伺的街道。
街头上弥漫着一股油锅爆炒的香气,同脂粉味,汗味混合在一起,配合着人头涌动的大街,有一种十分真切的繁华,令人觉得繁华就是我,我也是繁华的一部分。
肖宇身上自然不缺银子,但此次出来吃饭,就是不想受到拘束,因此直接就在路边的小摊上坐了。
那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妇,男的敦厚老实,女的小家碧玉,这条街上一眼望去,这样的夫妻摊贩还有许多。
唐朝风气本就开放,女子足不出户那是明朱理学之后的事儿,而且对普通的老百姓来说,这条规矩有等于无,就算是女子,也要赚钱养家。
这时代食物自然没什么好挑剔的,就是一碗杂碎汤,一块烤的金黄的馕饼而已,不过那馕饼火候把握的很好,相当松软,摊主又用特殊秘方将杂碎汤的腥味掩盖了去,再配上一小碟刚刚摘下的野菜,断处还有些透明的浆液,上面微微的撒了些盐与调料,一下子就将人腹内馋虫勾了起来。
如果多添几文钱的话,还能买到一碗小米粥和一颗咸鸭蛋,解油腻,下饭菜,虽然简单朴素,美味却也不容置疑。
“喂,阿七,看到那个女人了没有?”李逍遥眼睛一亮,拍了拍肖宇的肩膀道。
“你看那女人,走起路来扭啊扭,恨不得将腰都给扭断,再看她脖子上的首饰,头上的发簪,脸上的胭脂……”
肖宇:“……”
话说对一个女子评头论足真的好么,别人会把我们当做变态抓起来的啊!
“抓你个大头鬼啦,我是说这种女人背后肯定有厉害的男人,绝对不要去招惹,笨!”
“……”
李逍遥眼睛乱转,过了会儿又是压低声音道:
“看到对面摊位上的那个年轻人了吗,坐在腰杆笔直,眼睛却是好奇的四处打量,身上穿的衣服也好土,还把钱袋挂在那么显然的位置……这样的人一看就是钱多的没处花的主儿,你且看我手段,让他吃个教训。”
肖宇顿时就窘了。
颇有种羞与为伍的感觉。
听了这话,周围的许多食客也是避而远之。很显然,这些人是将肖宇两个当成街头的泼皮无赖了……
事实上这个时代的泼皮,其实是一个吃香职业来着。
首先入门门槛低,一把大刀,一身行头,一腔热血足矣,其次员工福利好,虽说帮派斗殴中一般都是被人砍死,但你若侥幸没死,只是伤残了,那帮派肯定会妥善安排你——其他人都在看着,这种事上绝不能让兄弟寒心,否则以后谁还拼命?
只能说这时候的李逍遥,说好听点儿,是爱胡闹的市井游侠,说不好听的,就是颇有几分痞子气。
肖宇摇摇头,目光落在“傻小子”身上,表情就是微怔……
(ps:为心傲的加更,心傲加油,我们支持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