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一枪(1 / 2)

俗话说,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士之怒,彗星袭月,白虹贯日。布衣之怒,免冠徒跣,以头抢地,流血五步。

那女子之怒呢?

必是歇斯底里,不讲任何道理,说不过就骂,骂不过就打,自古以来不外如是。

“抢别人的男人,要不要脸?”

“云海根本就不认识你,自作多情!”

“我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如果不是你这个狐狸精,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我看你就是嫉妒,嫉妒我比你美,比你懂男人的心,嫉妒我身上这身秀禾。”

“我呸!”

“哼哼,就你这种素质,难怪云海看不上,我看倒贴都不会有人要。”

“你在玩儿火,我警告你,最好现在就走,不然你一定会后悔的。”

“笑话,我林媚儿打从生下来起,就没后悔过。”

两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谁都不肯退让,谁都说不清楚说不明白,能怎样?会怎样?自然是大打出手。

盛唐以武建国,即便是白马书院这类的学堂,依然会有演武场,钱书画与林媚儿说也说了,骂也骂了,嘴上不分胜负,只能拳脚上见真章。

一会儿的功夫,演武场,里三层外三层就聚满了人。

“师姐加油,我们支持你。”

“好好教训一下这个狐狸精。”

“让她明白,咱们白马书院可不是好欺负的。”

钱书画在白马书院的群众基础那是极好的,在这里比武,几乎就是她的主场。不过,虽然大伙儿嘴上这么说,可这心里还真没多大自信。谁都知道叶云海的未婚妻是绝剑山庄的少庄主,眼下更是蜀山的正式弟子,听说借助蜀山的帮助,现在已经是先天之境。

三个月前,钱书画找上门去,差点被打成猪头,要知道,那时候的林媚儿还只是二品的武夫。短短三个月过去了,钱书画再次与林媚儿对垒,结果会发生变化吗?

大多数人心里都持悲观态度,可不争馒头争口气,书院的弟子,即使面对百万大军,也要有血溅五步的勇气。

输了不可怕,不敢出手才是真的懦夫。

林媚儿站在演武场的中心,手腕一抖,身旁的一把木剑便握于手中,“这人啊,愚蠢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自知,对自己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没有自知之明。”

钱书画看着兵器架最边上的九尺长枪,轻轻提起来,颠了颠重量,似乎有些不太满意,嘴角瞥了一下,然后看了一眼林媚儿,“没有自知之明,确实可怕,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更可怕,因为,那是要还的。”

“而且,吃别人剩下的东西,你不恶心吗?”钱书画嘲弄道。

“那也得你过吃,才有资格说。”林媚儿脸色微变。

“一介江湖莽夫,妄想鱼跃龙门,你也不洗把脸看看自己的模样,土鸡就是土鸡,永远都别想着攀上枝头做凤凰。”

最毒妇人心,读过书的女子更可怕,羞辱你都不带用脏字的,自幼习武的林媚儿,真要说下去,哪里会是钱书画的对手。

“找死!”

“上次是我手下留情,别不识好歹!”

林媚儿的脸色已经彻底冷下来。

“今日你可以不用手下留情,刀剑无眼,各安天命!”

钱书画单手提枪,话音坚定,站姿笔直。

“这可是你自找的。”林媚儿冷眉一挑,手中长剑腕出一个剑花,带着一缕青芒,直接就冲着钱书画而去,速度极快,上手用的便是蜀山的清风剑诀。

周边的书院学生看到此等画面,大部分人都忍不住闭上了眼,或者把头歪到一旁,自己的师姐被人欺负,换做谁都是不愿意看到的。可一来,在白马书院求学的少年多半都是文强武弱,二来,以钱书画的秉性,也是不会让人帮她的,何况还是为了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