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四章赵志功成名就的日子(一)(1 / 2)

“他是个三十岁已经结婚的男人

笑脸中眼旁已有几道波纹

三十岁了光芒和激情已被岁月打磨

是不是两个人的生活就一定比一个人更快活

我喜欢三十岁男人才有的成熟

也知道了深夜里的寂寞难耐

学习工作中忙的太久

不觉间已三十个年头

挑剔着轮换着你再三选择

他是个三十岁肚子还没有大起来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可否留有当年的一丝单纯

……

日落后最美的

时光已溜走

日落后最美的已溜走”

街道上偶尔会传来一些这首歌声音,赵志就会有点什么感受,不知不觉之中他已经三十七岁了,虽然他不想说自己已经脱离了年轻人的行列,但是不管他怎么掩饰,他的确已经感受到了生命活力的下降。

据说这首歌之所以能广为传播,自己刚刚才三十出头的弟弟出了不少力。原因就是因为他十分喜欢,有钱就任性的第一次做了和财富无关的事情。

据说还被两个弟媳妇儿笑话了很久,不过他倒是理解,因为他也挺喜欢这首歌,尤其是其中那种悠然的意境。

歌词平实朴素如同诉说,旋律与主题的契合度之高恰到好处,听起来会让人产生强烈代入感,不仅仅准确地击中了奔三群体的情绪点,就是像他这样奔四的男人也有很多的认同!

而他已经三十大几岁了,四十岁已经不远了!

赵志自认是一个幸运的六零后!

别人觉得困难的年代,因为他是家族里的长孙,受到了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姑姑们的悉心关照。

大家都吃不上好吃的,不过他是个例外。

爸妈觉得孩子那么小,就因为母亲没有奶水而被送到了乡下,找了一个奶妈,家里不多的细粮理所当然地赶紧送回乡下。说是大家一起吃,可是已经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叔叔们哪个好意思真得吃呢?爷爷奶奶更是如此!

甚至说吃不上猪肉,还有各种各样的其它肉,烤知了、烧玉米、烧小蛇……只要能吃的就有机会吃到。

大队里的各种水果更是只要出现了,就一定会被叔叔们主动出击“拿”回来送到他的面前。笑呵呵地看着他迅速消灭它们。

家乡的村里面有三条细细的小河,都是村子后山上泉水流下汇聚而成,其中虽然没有什么鱼儿,但是依旧可以成为他夏天最喜欢的乐园,水中嬉戏打闹!

有叔叔辈的,有爷爷辈的,当然也有侄子辈的,不过大闹在一起玩耍的时候,大家谁也不会想起这个事情!

就像和他打过架的那个女的,她妈找过的时候,他才知道这是谁!

“二嫂,你家孙子也太皮了吧?怎么能和自家姑姑打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