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天源是一个说话算数的男人。</p>
昨晚兼职做到晚上十点半,回去匆匆洗澡睡下,一大早起床上班的时候,便提前跟供销社的老板请假。</p>
老板起初不大肯,听他说午休过半个小时就回来,才勉强同意。</p>
供销社搬来搬去的事情不少,程天源干活认真,从不懈怠,老板对他一向很满意。如果是其他人,老板铁定是不肯的。</p>
他中午下班后,便蹬着自行车往报社方向去了。</p>
报社在县城的西面,离供销社大概二十分钟的脚程。他对那边不怎么熟悉,之前问过县城的同事,了解附近的一些情况。</p>
同事说,这边交通方便,又靠近新开发区,近几年建了不少新房子。</p>
这边大多数的房子都偏贵,出租的房子也偏少,在这边要找房子住,肯定会很费劲。</p>
程天源考虑薛凌在这边上班,怕她上下班麻烦,所以坚持要在这边找。</p>
可惜,他绕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找到挂出租的房子。</p>
他在报社附近绕来绕去,绕了一条大路和几条大巷子,除了几家破旧老房子外,一点儿收获也没有。</p>
尽管已经入秋,不过秋老虎的太阳可一点儿也不逊,晒得他脸皮微微痛。</p>
瞧见巷口有一棵大榕树,他将自行车推过去,坐在榕树下的石板上</p>
。拿出铁水壶拧开,灌了好几口,干涸酸涩的喉咙才总算缓过来。</p>
一大早上班,忙碌一个早上,中午又跑了大老远的路,肚子早就咕咕直叫。</p>
他将早上买的冷馒头拿出来,啃了几口,又喝了水,慢慢咀嚼着。</p>
忽然,眼前出现一双熟悉的塑胶女款凉鞋。</p>
他本能抬起头——看到薛凌额头汗水点点,发丝微乱,一双美丽眼睛正笑盈盈看着自己,雪白俏脸因为跑动的关系,微微红了。</p>
他惊讶挑眉,将口中的馒头咽下。</p>
“你怎么来了?”</p>
薛凌喘着气,笑呵呵解释:“刚才在那边路口看到你,离得太远,喊了你没听到。我是一路跑过来的。”</p>
语罢,她累吁吁坐在他的身边。</p>
程天源见她跑得累,连忙将馒头搁下,拧开水壶给她。</p>
“喝两口,歇一歇。”</p>
递出的动作停顿一下,他猛然往回缩,手往口袋里翻找过去,一边解释:“刚才我喝过。我找出手绢给你擦擦。”</p>
八十年代初,根本没纸巾这样的小巧东西,大家身边都带着一两条手绢,擦汗擦嘴用。</p>
“不用了。”薛凌丝毫不在意,手抢过他手中的水壶,大口喝了好几口。</p>
程天源看着她吞咽的动作,暗自有些尴尬。</p>
大城市长大的人就是不一样,她</p>
一个女孩子大大咧咧,他一个大男人反而忸怩得很——实在不行!</p>
他不自在轻咳,开口打破别扭的尴尬。</p>
“报社在前面那条街,刚才我绕过那边两趟。天气热,你怎么还出来?吃了吗?”</p>
薛凌将水壶塞给他,一脸不好意思。</p>
“天气这么热,你中午只休息一个小时,还要大老远跑来帮我找房子,我怎么能躲里头凉快!我还没吃。”</p>
程天源剑眉微蹙,望了一下高高挂在中天的太阳。</p>
“都快十二点了吧。我先带你去找点儿吃的,还是咋地?”</p>
“不用。”薛凌笑嘻嘻打开军色斜包,掏出仍热乎的铝餐盒,道:“我们一块吃,吃完再一起去找房子。”</p>
她递了一个餐盒给他,自己打开一个,里头装着白米饭,还加了十几颗花生米在角落。</p>
程天源打开另一个,发现是一个大鸡腿和两样青菜,还有五六颗炸小肉丸。</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