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歌词,唐心甜听了十年,早已铭记在心,早已倒背如流。起初不知道霍斯年藏在这首歌里的寓意,直到他离开,她才明白,他早已经借这首歌告诉她他会离开。
所以这首歌对于唐心甜来说其实是一首分手歌,她不该最喜欢,她该最讨厌,并发誓一辈子都不再听这首歌,就如同该一辈子记恨霍斯年。
但她做不到讨厌这首歌,就像她做不到忘记霍斯年,这首歌和霍斯年,早已融进了她的心血里,除非心脏停止跳动,否则就永远在她心里。
“你也喜欢这首歌?”
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唐心甜不用侧目就知道是霍斯年。
最近她和霍斯年见面的频率实在高了些,过去十年他们一次也没有见过,现在不到十天,他们已经见了三次了。
纽约这么大,十年不曾偶遇。
纽约又这么小,哪里都能偶遇。
不过唐心甜不觉得这次是偶遇,她早就注意到有辆车一直跟着自己,从她开车出来,那辆车就跟在她屁股后面,根本没有隐藏自己,一点也不怕她发现,甚至怕她发现不了。
“约翰逊先生,你现在不是少将吗,少将很闲吗?”唐心甜连‘霍尔斯少将’都不称呼他,只有叫约翰逊先生才显得关系更疏远。
“我最近在休假。”霍斯年说道。
唐心甜:“哦,休假就是为了跟踪我?还是说约翰逊先生下一个任务目标是我?”
“嗯,我休假就是为了你。”霍斯年点头。
唐心甜呵了声:“怎么?我犯什么法了吗?需要你堂堂少将亲自监视我。”
“no。”霍斯年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想追求你。”
唐心甜:??
神经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