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辉拿起笔,在邹小达在接受央视一个节目采访时说的赞成“慈善事业应该做成透明的口袋”这话话下面,反复的划了几条线,这话说得好听,可怎么理解?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摆在新闻单位面前:一家慈善机构,有什么资格制定不能对外公开的秘密文件或者内部文件?慈善机构的财会人员把本单位领导违规投资、作假帐的确凿证据公布出来,提交给全体捐款人、全社会审查,那么他又有什么罪?按照我国会计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勇敢站出来揭发本单位领导弄虚作假的财务人员,理应受到法律和新闻传媒的保护。可是,像陆俊生这样的人,受到保护了吗?
所幸,中国内地还是有**周末那样坚持真理、爱党爱人民的报纸;能有一些认真、正直、勇敢的真正记者敢于跟进揭发。
曾家辉现在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这个刚刚接手分管基金会的副书记,前一阶段已经向第一书记作了汇报,找了邹小达本人谈了话,也约见了实名报告的知情人陆俊生,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呢?
他连抽了几支烟,终于拿笔写下恳请审计署再次进驻青基会审计的请示。他在请示中写下了几条理由:一是青基会这几年的问题,公众与内部都表示确实存在,必须查清,还青基会一个本来面目,也让社会捐资者清楚捐款去向的真实情况,这是为了青基会今后发展大计。二是青基会曾接待过审计署的审计小组、团中央的财务检查小组和相关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稽核与审计,还接受过外汇管理局指派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希望工程收到巨额外汇捐款进行的年检,可为什么接受了这么多的检查,还暴露出这么多问题无法定论、无法让公众释然?因此,有必要来一次彻底严格的审计,求得真相,平息事件。
同时,他对自己已经初步查实的几个情况也作了说明:第一,青基会与香港一家媒体的官司6年无果的看法。6年前香港某周刊发表文章称希望工程七千万善款失踪,何以审计不出来?这里面是不是存在青基会从未接受过社会审计,基本上只是由团中央派人检查,因为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因此走了过场?这个需要澄清,而且这个案子还要找到底,需要用事实赢取胜诉。第二,我认为知情人陆俊生反应的情况值得重视:比如他反应香港周刊事件发生后,邹小达决定打官司,可审计6年来的收支状况,审计工作量大,而会计师对“如何审计慈善事业”这样的“新课题”又没有经验,一些观点和实际的验证脱节,仅凭邹小达说“项目投资与希望工程的收支无关,不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认可了这一点,显然值得商榷。再比如,陆俊生反应的审计费用问题,确实存在青基会给会计师事务的审计费用高出规定许多的问题,这里面本身就存在审计上的不规范。第三,邹小达在应对各去几次审计时,曾经使用了几件法宝,比如说某位首长如何重视希望工程,又是如何亲自捐款的;我们的传统一向是“内外有别”,如果审计部门把问题公布于众,提交了不利于青基会的审计结果,那么希望工程这项伟大的事业就会“毁”在审计手里,会成为千古罪人,贫困地区可是有成千上亿双眼睛正在焦急的等待青基会的救助呢?这些说法已经查对过审计人员,确实系邹小达说过,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说明问题是存在的。因此,重新申请审计署进驻非常必要。
每一样说明,曾家辉都列出相关例子,还附带了证言与证人,做到了清晰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