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刚出小区大门,竟遇上了熟人。
我大老远,就看到两男一女,三个人正站在路边说话,还都特眼熟。
我细细瞧去,这三人,不就是高富贵,王秃子跟孟诗诗吗?
高富贵显然刚放出来,还留着头标准监狱圆寸,一张拉长的驴脸,冻的面目狰狞。
这人就挺操性的,他和我同岁,又是同村的,当初我俩一起来哈市闯荡,我当风水师,隔三差五,百地赚,没啥大钱,但至少饿不死。
高富贵不行,他从服务员,保安,再到外卖,快递,干的都是些底层牛马的工作,最后竟沦落到上街发传单了。
那时我还没瞎,高富贵跟我喝酒,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和我诉苦,说他以前,一直自我感觉很高,处处高人一等,将来一定是当老板的命。
结果进城打工了,才发现社会真难混,大学生出来都得进厂拧螺丝,更何况像他这种没学历的人,压根就不可能找到像样的工作,处处看人脸色,受人排挤。
他现在发传单,每天50,80地赚,连吃饱饭都成问题,混的这么惨,等过年回去了,不得被同村的往死里嘲笑?
那年,王秃子都已经是洗浴城经理了。
我劝他慢慢来,现在的世道,跟几年前不同了,全民失业,每个人都很焦虑,都是满腔戾气,谁也不好混。
你去星巴克,麦当劳里看看,坐满了失业的老爷们。
网约车司机路边猝死的新闻,更是比比皆是。
你觉得你惨,你想想那些买到烂尾楼的?
高富贵突然扑通一声,跪在了我面前:“三坡,咱俩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亲兄弟,你帮我一把,我一辈子记着你的号!”
他要我给他改命,我要是不答应,他就不起来。
我俩的确是关系很好的发小,小时候高富贵帮我打架,被一群大孩子揍的鼻青脸肿,后来他哭着来找我,说我坑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