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能等到两个月纪委调查尘埃落定之后再来调整,那会让市委相当被动。而且也一旦苗奇伟被拿下,李幼君又要卸任县委书记,也就意味着同时两个主要领导易人。这样大的冲击对于西塔的工作是极为不利的,现在先行免去苗奇伟的职务,既可以是一种姿态,同样也可以理解为是为了下一步更好的工作,让高琴先行熟悉适应,多两个月熟悉适应时间总要好一些,这也说得过去,就看你如何去理解,当然放在两个月后尘埃落定,那大家自然也就豁然开朗了。
而苗奇伟如果真的查下来没问题,也可以接任县委书记,但陆为民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哪怕退一万步说,纪委真的没查出个什么问题来,陆为民也不打算让苗奇伟接任县委书记了,那风险太大,纪委没有查出来,并不代表他就没问题,那有可能只是隐藏得深罢了,他宁肯相信虞莱的话语。
事实上前世中社会上也流传着不少冷笑话,其中有一个说什么把处级干部排成一排,全部抓起来肯定有冤枉的,但间隔一个抓一个漏网又太多,这虽然有些夸张和戏谑的意思,但是也足以说明目前在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很多灰色收入不但数额巨大,而且难以说清楚来源。
举个例子来说,就像年终红包一样,一个县委书记或者县长,下边这么多个乡镇和部门单位,还有诸多企业,哪怕是不少人本身并不愿意搞这种庸俗的封红包拜年,但是同样也流传着一种说法,说书记县长那里。你去拜了年可能他记不住,但是你没有去,他肯定记得住,基于这种从众心理和花钱买平安的心理,大家都宁肯去拜一拜,哪怕不多。
一两千也是拜,千也是拜,当然你要有想法的,一次一万两万也不嫌多,这样积累下来。粗算一算,只怕过一个年,收上个十万八万都得要算是清廉了,如果胃口大一点儿的,心口子厚一些的,再利用什么祝寿、住院这些花样来搞一搞,一年哪怕什么都不干,挣上十万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当几年书记县长下来,捞个两三百万怕不算什么吧。但如果要查起来,这不算是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呢?
1997年《刑法》修订案第三百九十五条设立了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就是专门针对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包含贿赂在内的各种钱财,也就包含了一些介乎于罪与非罪之间的礼金这一类的东西。而一旦数量积累起来巨大,达到了从量变到质变,那么也就意味着你随时可以被拿下了。
还有一句话也一直被奉为经典,什么都不怕。就怕认真,这句话对于来说一样是经典,只要认起真来要查你。又有几个干部经得起查?就连陆为民自己也清楚,要认起真来,自己虽然在经济上说得起硬话,但是生活作风上呢?婚前你还可以以各种理由来解释,但是婚后呢?是不是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观?是不是违反了党纪政纪?
陆为民不认为以苗奇伟现在的状态经得起纪委的深查,尤其是他敢一场牌玩下来二三十万的输赢,那就意味着他早已经超越了底线,落马的几率几乎可以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这么些年来陆为民也一直在考虑,假如他没有华民这个家族企业作为后盾,没有经济来源的顾虑,自己会不会也能像现在一样做到不沾染任何非法经济利益,甚至能够做到连礼金红包也一样拒之门外,他觉得恐怕很难。
书记也好,市长也好,都一样是凡胎,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的圣人,他也一样有家庭,有消费,有捉襟见肘的时候,尤其由于工作原因,周围接触的更多的都是属于成功者或者说精英阶层,他们在经济收入的层面上远远超出普通人,也远远超出公务员阶层,这种对等交往接触的过程中难免会让他产生失落感和屈辱感,为什么自己能力远胜于他们,手中权力资源比他们更多,可自己和他们交往如果在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节衣缩食都不够,这种心理如果长期得不到调适,那么就必然会扭曲,进而就有可能走上歪路。
西塔这几年的发展日新月异,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使得西塔的领导干部们接触到那些一个个财大气粗的开发商们,迎来送往间,看见这些开发商们在自己麾下一个个赚得钵满盆肥,而且这些钱都还是从自己手里边赚走的,那么这种不平衡的心态只怕就更甚,如果扎不好思想的堤坝,就相当危险。
相比之下陆为民知道李幼君的社交圈和爱好就要单纯得多,这也是他对李幼君比较放心的原因,而顾子铭也一样,但苗奇伟,陆为民想到这个时候也有点儿后悔,也许自己把他推上县长这个位置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还是害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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